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政策和人才发展环境,搭建事业单位人才干事创业平台,田林县出台《田林县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用于保障现代农业、医疗卫生、教育体育、城乡规划、经济金融、工程建设、环境保护等等重点领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。
一是建立田林县“人才编制池”。经县委编委会同意调剂一定数量的人才专项事业编制,实行单列管理,专编专用。二是明确专项编制使用申请程序。用人单位编制满员,确因工作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,可按程序申请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。三是专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。用人单位原则上在3年内消化人才专项事业编制,用人单位编制出现空缺后,空出编制首先用于转换消化人才专项事业编制;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流出后,县委编办收回人才专项事业编制。(郭珍珍)